深圳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升级 新增零星装修改造补贴,最高可补1万元

【深圳商报讯】(记者李秀瑜)10月21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正式发布,旨在推动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引导市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购置,提升居住品质,让市民群众得到实惠。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补贴在全屋装修补贴、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外,新增零星装修改造补贴,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根据该指引,产权人进行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其中,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60%,若未达到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

  产权人进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价以线下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全屋装修及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建筑及装潢材料、家具、全屋智能化消费品等。

  零星装修改造补贴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定制橱柜、卫浴、衣柜、地板等。产权人进行住宅微改造、微提升性质的零星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如何申请零星装修改造补贴?申报零星装修改造补贴的,产权人(申请人)无需与家装公司签订合同和办理小散工程备案,仅需在物业管理处报备(若无物业管理处的,可在社区工作站报备)。

  “深装易”平台将新增“零星装修改造”板块,市民群众在该板块上传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发票、消费凭证(如购物小票)、支付凭证(如POS签购单)、装修照片等申报资料。各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对产权人提交的发票、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对拟补贴名单在申请人住宅小区或网站公示1个自然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补贴申请的,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按各街道拟补贴名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产权人的物业管理费托管账户等个人银行账户。

  如何申请全屋装修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产权人应通过“深装易”平台上传资料进行诚信申报。产权人在住宅装修前,应按备案指引办理家庭装修小散工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回执》。

  产权人应在“深装易”平台填报产权人姓名、住宅信息、小散工程备案编号、申报金额等信息,上传装修公司等开具的在深含税发票、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的销售发票、装修过程照片等佐证材料。各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对产权人提交的发票、照片等信息与小散工程备案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对拟补贴名单在申请人住宅小区或网站公示1个自然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补贴申请的,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按各街道拟补贴名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产权人的物业管理费托管账户等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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